仁愛長庚合作聯盟醫院2025永慶盃路跑活動參加活動聲明
本人參加「仁愛長庚合作聯盟醫院 - 2025 永慶盃路跑」,並已詳閱瞭解以下相關說明及規範內容,並同意遵守:
本人(本團體參加者)已詳細閱讀過本活動下列說明,且同意亦保證遵守大會於活動中所約定之事項,保證本人(本團體參加者)身心健康,亦了解3〜10公里路跑所需承受之風險,志願參加活動方開始報名,活動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本團體參加者)及家屬願意承擔活動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放棄對於非主辦方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及索求,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本人(本團體參加者)明白此項活動的錄影、相片及成果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於網頁上登出,亦同意主辦或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寄送相關路跑活動訊息或使用本人(本團體參加者)肖像及成果於宣傳活動上。
報名者視同已詳閱本參加活動聲明、同意以上所述事項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經報名後將不得以任何理由質疑活動內容所列之事項。若您未滿18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書所有內容後,方得報名。若您繼續進行報名,將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參與者一旦報名,視為同意大會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果,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刊載於主辦和協辦單位刊物與網站上,參與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果,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活動上。若參與者不同意,請勿報名。
大會保險說明
1.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加民眾投保每人新台幣叁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
承保項目 | 投保金額(新台幣) |
每一個人體傷責任 | 三百萬元 |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 | 三千萬元 |
每一意外事故財務損失責任 | 三百萬元 |
保險契約之最高賠償金額 | 六千六百萬元 |
2.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公共意外責任險險只理賠因大會疏失造成之意外傷害。(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3.承保範圍不包含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非主辦單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事故。
(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4.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三)特別不保事項: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因大會疏失造成之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參加民眾若有以下所述之疾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
(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
(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
(7)腎功能異常
(8)糖尿病
(9)高血脂(總膽固醇>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12)其他不宜從事路跑運動之相關疾病症狀。
(四)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參加民眾若有前項所述之疾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
(五)選手於賽事期間因參與賽事所造成財物損失或體傷,大會將協助處理公共意外險理賠事宜,惟選手已獲得理賠項目、或因特別不保事項、或非屬理賠範圍等事由,不得再向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贊助單位等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